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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8 12:49:06 制度 我要投稿

【優(yōu)秀】工會管理制度15篇

  現(xiàn)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xiàn),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yōu)秀】工會管理制度15篇

工會管理制度1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jiān)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jiān)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jiān)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xiàn)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chuàng)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充分發(fā)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fā)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xié)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大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yè)中,在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fā)展中發(fā)揮主力軍作用。

  3.校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優(yōu)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大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fā)展。

  第二章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zhí)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臨沂大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xié)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fā)展。

  3.密切聯(lián)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guī)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大工作發(fā)布會等形式,傳達黨委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fā)布工作信息,解除廣大教職工在學校發(fā)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fā)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fā)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tǒng)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委、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改革、發(fā)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fā)展意識和大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qū)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chuàng)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委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民主監(jiān)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fā)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yè)。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fā)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委、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大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fā)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yè)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xié)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lián)系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聯(lián)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委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lián)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委員的審查監(jiān)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zhí)行黨委的大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委匯報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委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大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大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委匯報,要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大會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改革和發(fā)展中。

  5.校工會委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xié)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認真聽取大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fā)揮工會的組織優(yōu)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jiān)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大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

工會管理制度3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guī)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2、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

  3、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zhí)行。

  4、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5、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tǒng)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guī)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6、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xiàn)赤字。

  7、預算收入按照規(guī)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wěn)妥,切實可行。

  8、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9、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備案。

  10、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本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zhí)行。

  11、定期分析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zhí)行。

  12、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13、工會經費按照規(guī)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14、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guī)定?顚S,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工會管理制度4

  為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工會經費管理,切實保障干部職工按規(guī)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發(fā)工會工作活力,為工會會員服務,按照《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必須實行獨立核算,單獨在銀行建立賬戶。根據預算,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醫(yī)院黨政領導或其他人員不得越權審批工會經費支出。

  2.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政政策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攤派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和經濟擔保。

  4.“統(tǒng)籌兼顧、量入為出,勤儉節(jié)約、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建立預算制度,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努力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則。每半年公布一次賬目,接受廣大會員監(jiān)督,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繳

  1.工會經費來源主要是二個方面:一是會員交納的會費,二是按規(guī)定提存撥解的'工會經費。

  2.工會會員必須按月交納會費。

  3.醫(yī)院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2%按月提存,其中工資總額的核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4.工會銀行賬戶是對工會經費收支運行管理和核算的專用賬戶,應嚴格管理和使用。不屬于工會組織所有的經費不得轉入工會經費賬戶。不得將工會賬戶作為單位行政和其他組織的“小金庫”和“防空洞”,嚴禁出租出借工會銀行賬戶行為。

  三、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工會管理制度5

  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制度是對基層工會組織資金使用、管理與監(jiān)督的規(guī)范性文件,旨在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維護工會組織的正常運作,促進工會活動的有效開展。

  內容概述:

  1. 經費來源:明確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如會費、上級工會撥款、企業(yè)資助等,并規(guī)定各類收入的收取標準和程序。

  2. 經費使用:規(guī)定經費的合法用途,如職工福利、教育、文體活動、維權支出等,同時設定各項支出的審批流程和限額。

  3. 財務管理:設立財務部門,制定會計核算辦法,保證經費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定期進行財務審計。

  4. 經費審批:設定經費審批權限,明確各級管理層在經費使用上的決策權和責任。

  5. 監(jiān)督機制:建立內部和外部的監(jiān)督機制,包括工會會員大會的'監(jiān)督、上級工會的指導以及審計部門的審計。

  6. 法律責任:明確違反經費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包括罰款、紀律處分等。

工會管理制度6

  鄉(xiāng)鎮(zhèn)工會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鄉(xiāng)鎮(zhèn)工會工作運行、保障職工權益的重要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會組織架構與職責

  2. 工會會員管理

  3. 工會活動策劃與執(zhí)行

  4. 工會經費管理

  5. 工會權益維護機制

  6. 工會內部監(jiān)督與評估

  內容概述:

  1. 組織架構:明確鄉(xiāng)鎮(zhèn)工會的領導機構、工作部門及其職責,確保工會工作的`高效運作。

  2. 會員管理:規(guī)定會員入會條件、權利義務,以及會員變動的處理流程。

  3. 活動管理:制定各類工會活動的策劃、審批、執(zhí)行及后期評估標準,提升工會凝聚力。

  4. 經費管理:設定經費來源、使用原則、審批程序和財務報告制度,確保資金透明公正。

  5. 權益維護:建立職工訴求反饋機制,設立調解仲裁小組,有效解決勞動爭議。

  6. 監(jiān)督評估:設立內部監(jiān)督機制,定期對工會工作進行評估,促進持續(xù)改進。

工會管理制度7

  各鎮(zhèn)街道總工會,高新區(qū)工會,區(qū)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yè)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xiàn)將就加強全區(qū)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qū)關于勤儉節(jié)約的有關規(guī)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央規(guī)定、國家法律法規(guī)、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鶎庸母黜検杖胍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鶎庸婪ㄈ〉蒙鐣䦂F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鶎庸涃M使用要突出重點,優(yōu)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jié)約原則;鶎庸瀼貐栃泄(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jié)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jiān)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guī)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鶎庸凑丈霞壒_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yè)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yōu)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yè)務、再就業(yè)等各種知識培訓等;鶎庸M織在對優(yōu)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yè)余文藝活動、節(jié)日聯(lián)歡、文藝創(chuàng)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本市范圍內,并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xiàn)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fā)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區(qū)、本行業(yè)和本系統(tǒng)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jié)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政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jié)”的年節(jié)是指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日;“節(jié)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皶䥺T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fā)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jié)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guī)定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guī)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zhí)行。區(qū)委、區(qū)政府已作出具體規(guī)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zhí)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guī),程序規(guī)范,手續(xù)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工會管理制度8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員工滿意”,更好地為員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和上級工會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會計制度》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公司工會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2)購買一次性低值易耗品發(fā)票應注明金額,由經辦人、驗收人、工會主席審核簽名。(3)商家出具的發(fā)票合法,內容完整。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政策、規(guī)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支出應重點用于維護員工權益,開展員工教育和員工群眾性活動等。

  5、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jié)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1-

  6、堅持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

  7、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每年一次接受同級經審委的審查。定期公布賬目,向“職代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代表和會員監(jiān)督。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員工活動費。用于組織員工開展集體活動。如旅游活動、聯(lián)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員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員工教育、業(yè)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員工教育所需資料、酬金;工會舉辦各種知識競賽、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員工業(yè)余文藝體育活動、節(jié)日聯(lián)歡、文藝創(chuàng)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guī)定開支的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員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jié)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為基層工會配發(fā)的圖書費等。

  2、工會業(yè)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yè)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工會積極分子;“巾幗建功”優(yōu)秀女工;文明員工、文明家庭等獎勵;建家活動費用;維護員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xié)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員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三、工會會員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guī)定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崗位工資標準0.5%交納會費,各單位工會足額上繳至公司工會財務,所繳會員會費由各單位工會自行開展活動,公司工會憑發(fā)票報銷。

  2、經費上繳。各單位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及時上繳公司工會。

  四、專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難補助費。根據公司工會《員工住院、困難補助實施辦法》的要求,按照審批程序給予補助。慰問傷、病員工,必須做到?顚S茫荒茏鳛槠渌_支。

  五、固定資產管理

  1、工會的固定資產實行專人管理。2、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六、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xx有限公司工會辦公室。2、本制度之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工會管理制度9

  工會充分發(fā)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fā)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jiān)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和發(fā)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wèi)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yè)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guī)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fā),車船費自理。

  12、子女升學準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xié)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省郵政工會及全省各級郵政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工會資金安全、合規(guī),更好地發(fā)揮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會計法》、《工會財務制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總、省總以及郵政集團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甘肅郵政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省郵政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guī)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堅持依法獲取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服務職工原則,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工會財務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嚴格的管理審批制度。

  第六條 工會必須設立獨立會計帳戶,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必須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 工會預算管理

  第七條 工會預算應由企業(yè)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第八條 工會必須在分析上一年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guī)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工會財務年度預算。

  第九條 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條 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經工會主席批準,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會經費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向企業(yè)工會交納會員費。

  第十二條 撥交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應全部納入工會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

  第五章 工會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職工活動支出,是核算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fā)生的支出;鶎庸攲䥺T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基層工會要嚴格按照省總轉發(fā)文件《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總《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意見》,嚴格管理職工活動支出。

  第十四條 維權支出,是核算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五條 業(yè)務支出,是核算工會培訓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第十六條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工會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如: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郵電費、差旅費等。

  第十七條 資本性支出,是核算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

  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構建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構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第十八條 補助下級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十九條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及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第六章 工會經費報銷管理

  第二十條 工會經費的報銷時間,必須在費用發(fā)生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原始憑證上必須有開票單位的“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業(yè)務內容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補等現(xiàn)象。

  第二十一條 經辦人所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按發(fā)生的時間順序分類整理、粘貼,并按要求填寫報銷憑證,報銷憑證上注明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并由經辦人、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報批。省會和省公司機關工會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內由省郵政工會副主席審批、1000元以上由省郵政工會主席審批,省公司直屬單位工會報銷,由本單位工會主席簽字,其他審批手續(xù)同上。

  第七章 現(xiàn)金與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條例》。執(zhí)行銀行核定的現(xiàn)金庫存限額,月末賬面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余額相符。對于未到達的帳項要及時查詢,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 控制不合理的現(xiàn)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使用現(xiàn)金。工會組織活動,如確需備用現(xiàn)金時,必須由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xù),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第二十五條 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八章 財務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條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要求,企業(yè)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做好財務收、支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預算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3)會計要認真做好記帳憑證并進行審核,做好總帳、明細賬,做到每季度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帳單核對。

  (4)審查和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工會代表大會或全委(擴大)會議報告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xiàn)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yè)務,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

  (3)嚴格控制簽發(fā)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支票遺失要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記。

 。4)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關印章,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現(xiàn)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每年一本。

  (7)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

  第九章 財務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開展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做好會計記賬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和有關財務部門文件,合同等的裝訂、存檔和保管。

  第十章 財務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工會制定的制度,自覺接受企業(yè)工會經審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條 工會主席離任必須接受審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市州郵政分公司工會、省公司直屬各單位工會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工會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會財務工作水平,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江蘇省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撥繳和會費收交管理

  (一)工會經費撥繳

  1、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事業(yè)單位、機關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工會經費,其中40%工會經費撥繳上級工會,60%劃入本單位基層工會經費帳戶。40%撥繳上級工會經費的辦法是:由地稅收繳經費的企事業(yè)單位按要求劃入市總工會委托地稅收繳的專用賬戶,由財政代扣代繳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按照市總工會與市財政局商定的辦法執(zhí)行。

  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按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全部職工是指在企事業(yè)單位、機關工作,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的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含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性、季節(jié)性用工,以及離開本單位但保留勞動關系并領取生活費的職工和內部退養(yǎng)職工等。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和單位發(fā)放的職工生活費等。

  2、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開業(yè)或設立之日起一年內仍未依法建立工會的,從期滿后的第一個月起,由稅務局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收繳工會籌備金。工會建立后,將籌備金按60%比例返還給該單位工會。

  3、單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可以憑工會或稅務局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工會經費專用繳款書》稅前列支。

 。ǘ┕䲡M收交

  會員應每月按工資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層工會交納會費。獎金、津貼、補貼和工資尾數(shù)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為交納會費基數(shù)。

  計算會費的"工資收入"是:機關干部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機關工勤人員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事業(yè)單位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企業(yè)單位凡作為工資發(fā)放的均作為工資收入交納會費。

  二、預算管理

  1、按照"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以及本年度工會工作要求,編制年度收支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赤字。

  2、預算收入的編制,要以上年實際收入為基礎,考慮本年度各項增減因素編制。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jié)約和體現(xiàn)工會工作的.特點,把資金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活動和為職工群眾服務等方面。

  3、年度預算草案,要充分聽取本級工會經審委的審查意見,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簽字蓋章后,于規(guī)定時間內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4、預算執(zhí)行中,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編制、審批、上報預算調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會經費使用應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紀,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2、工會經費開支,應根據審定的預算,實行"集體領導、個人負責"的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事項,須集體討論決定。

  3、工會費用報銷,須履行審核、報批手續(xù)。原始單據應是稅務發(fā)票或財政監(jiān)制收據,應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應說明用途。購買多項物品的須附明細清單,開展活動購買的物品須附發(fā)放清單。

  4、工會經費收支賬目每年應至少一次向職工群眾公布,定期接受同級經審會審查、監(jiān)督。

  四、決算管理

  1、工會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zhí)行結果,基層工會應按規(guī)定要求和程序編報。編制決算草案,須做到收支數(shù)字準確、內容完整。

  2、決算上報時應附相關說明。其內容包括:基本數(shù)據、年度收支預算完成情況、設備增添情況、預算管理的經驗、存在問題及今后改進意見等。

  五、貨幣資金及往來款項管理

  1、基層工會應依法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暫不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2、基層工會財務核算,不允許與行政財務或黨、團等其他組織財務合并賬戶集中核算,也不允許將工會財務納入當?shù)亟Y算中心管理。

  3、工會銀行賬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yè)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準與工會無關的資金進入工會賬戶結算。

  4、基層工會應嚴格執(zhí)行收支"二條線"及有關管理規(guī)定,現(xiàn)金收入必須全額解繳銀行賬戶,嚴禁坐支挪用和“白條抵現(xiàn)”,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xiàn)金,不得設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

  5、基層工會必須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必須及時清理往來款項。不得挪用行政劃撥的職工福利費、勞動競賽經費、職工培訓費等,要做到專款專用。

  六、資產管理

  1、工會所有資產,包括購入、撥入、自制和其他單位捐贈的財產,凡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不足規(guī)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2、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3、基層工會應該加強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登記、領用到維護、處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類登記,分別管理。工會的不動產要依法取得相關的權屬證明,確保工會資產不流失。

  4、工會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規(guī)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工會財產報廢變賣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會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也不得將工會的財產和經費作為所在單位的財產、經費予以凍結、查封、扣押和清償債務。工會組織合并的,其財產、經費和財務檔案歸合并后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分立的,其財產、經費按職工人數(shù)比例進行分配;工會組織撤銷的,其經費、財產應按規(guī)定審計后移交上級工會。

  七、會計及會計檔案管理

  1、基層工會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財務機構或配備專、兼職會計人員,并建立內部管理制度。會計、出納要分設,錢、賬、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過程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工會會計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必須定期參加工會財務培訓。

  2、基層工會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單獨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會計事項不多的基層工會,可設序時、分類的綜合賬簿,即"收支日記總賬"進行核算。具備條件的基層工會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3、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并由經審會或上級工會派人監(jiān)交。移交人員應將本人經管的所有會計資料編制成移交清冊,會同監(jiān)交人向接管人逐項清點,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管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后存檔。

  4、會計憑證及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須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規(guī)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銷毀。

  八、附則

  1、工會主席和財務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規(guī)和制度,廉潔自律,恰盡職守。基層工會法定代表人應承擔《會計法》規(guī)定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對違反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責令其限期糾正,并處以通報批評和取消評先資格,對于涉及貪污、挪用公款等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事件,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市總工會財務事業(yè)部負責解釋。

工會管理制度12

  醫(yī)院工會管理制度是確保醫(yī)院職工權益、維護和諧工作環(huán)境的重要機制。它涉及到工會組織的建立、運行、監(jiān)督以及職工參與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有序的管理,促進醫(yī)院的穩(wěn)定與發(fā)展。

  內容概述:

  1. 工會組織建設:包括工會的成立程序、組織架構、成員資格以及職責分工。

  2. 工會活動管理:涵蓋工會活動的.策劃、執(zhí)行、經費管理以及效果評估。

  3. 職工權益保障:涉及工資福利、勞動保護、職業(yè)發(fā)展以及糾紛解決機制。

  4. 監(jiān)督與評估:設立內外部監(jiān)督機制,對工會工作進行定期評估,確保其公正公平。

  5. 溝通與協(xié)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促進醫(yī)院管理層與職工間的協(xié)商與合作。

工會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建立健全學校教職工大會制度,是學校教職工在黨支部領導下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為在學校落實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治校的指導思想,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為了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發(fā)揮教職工建設學校的積極性,保證教職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實,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工會法》、《教育法》、《教師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教職工大會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條教職工大會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方針、政策,在校黨支部的領導下行使職權;同時要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三者利益的關系,團結帶領廣大教職工,以主人翁姿態(tài)參加和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fā)展,為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高素質人才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教職工大會接受學校教代會的指導。

  第二章教職工大會職權

  第五條教職工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討論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的執(zhí)行情況、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討論通過學校有關的,由校長頒布。

  (三)在學校權限范圍內,討論決定教職工集體福利、有關基金和福利費的管理使用等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四)做好校務公開的協(xié)調、監(jiān)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評議、監(jiān)督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必要時根據其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可以建議上級主管部門或黨委予以嘉獎、晉升或處分、免職。

  第六條校長要定期向教職工大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認真對待教職工大會的有關決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職工大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

  第七條教職工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及行政系統(tǒng)行使指揮職權,學校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章教職工大會成員

  第八條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教職工大會教職工全體參加。學校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教職工大會,確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應向大會請假。

  第九條大會根據需要可請有關領導干部、離退休教職工及其他人員作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大會。特邀代表由工會小組提名,經教職工大會籌備小組與有關方面協(xié)商確定。特邀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條教職工大會成員權利:

  (一)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可以就大會各項議程充分發(fā)表意見的權利。

  (三)可以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可以參加對學院有關部門或各級領導干部的評議、監(jiān)督。

  (四)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有權向工會及有關上級部門申訴、控告。

  第十一條教職工大會成員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業(yè)務水平和參政議政的能力。

  (二)密切聯(lián)系實際,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合理意見和要求,認真執(zhí)行教職工大會決議,做好教職工大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三)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教師(職工)職業(yè)道德,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組織制度和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根據學校教代會召開的時間安排,教職工大會每年舉行兩次,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學校教職工出席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教職工大會必須按期召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作說明,取得多數(shù)教職工的同意。遇有重要問題,或者根據三分之一以上學校教職工的提議并報經校黨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一)教職工大會召開的程序和工作規(guī)范是:

  1 、確定議題

  由學校工會主席召開校工會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本次會議的議題、議程,報校黨支部批準、通過。

  2 、征集提案

  由工會委員會圍繞中心議題,在會前組織征集提案;提案須明確寫出所提問題的理由及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并由三人以上聯(lián)名提議或一人提議二人以上附議提出。

  3 、起草報告

  (一)根據大會中心議題,校工會負責起草大會工作報告和其它有關文件。

  (二)工會主席主持召開教職工大會預備會議。會議的內容;通過大會主席團,教代會會議議程,決定教代會會議其他事項。

  (三)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召開教職工大會。大會通過決議和議案時,采用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教職工大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zhí)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大會表決必須有出席會議的全體教職工過半數(shù)以上方為有效。

  (四)會議閉幕后,將組織檢查、監(jiān)督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教代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若干專門工作小組,完成教職工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教職工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工會主席召集會議,協(xié)商處理,并向下一次教職工大會報告予以確認。

  第十六條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是工會委員會,工會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參加學校各項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工作;宣傳教職工大會的性質、職權和作用,組織學校教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政策、業(yè)務和管理知識,增強教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二)參與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做好校務公開的協(xié)調、監(jiān)督工作。

  (三)制訂召開教職工大會方案,提出教職工大會議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大會籌備工作和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

  (四)主持召開工會委員會議。

  (五)貫徹落實大會的決議;檢查監(jiān)督大會決議的執(zhí)行與提案的落實情況。

  (六)指導工會小組民主管理的各項工作。對違反教職工大會制度的行為,提出意見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處理學校教職工的申訴和建議,維護教職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權益。

  (八) 總結交流民主管理經驗,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徑,開展民主管理理論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處理教職工大會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宜。做好教代會資料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學校應為工會承擔教職工大會工作機構的任務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其它條件。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為了保障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權力,充分發(fā)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項工作,根據《憲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會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學校的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教代會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會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的政策行使職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重大問題開展工作。

  三、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團結、教育教職工以主人翁的態(tài)度努力做好工作。學校支持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學校的權力。

 四、教代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會要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jiān)督權、民主推薦和民主選舉權,五項職權。

  六、教職工代表需以年級或教研組等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代表名額分配方案和選舉方法由工會委員會視學校的規(guī)模而定,征得黨組織同意后實施。

  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教代會,每次會議必須有1/3以上的教職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項,經校長、工會或1/3以上的教職工提議,學校黨組織同意,可提前、推遲開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八、教代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小組具體負責某一方面工作。各專門工作小組的成員,一般在教職工代表中產生。

  九、教代會閉會期間各組應建立活動制度,在各組工會小組長和教職工代表的主持下開展活動。教代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學校工會研究處理,必要時可召集教職工代表組長和專門工作小組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協(xié)商處理,并向下一屆教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本制度自七屆三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工會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搞好群眾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穩(wěn)步健康有序的開展,根據《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群監(jiān)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業(yè)務技能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沒經過培訓或培訓后考試不合格就上崗的,一次罰單位50元。

  2、群監(jiān)員的配備:采煤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名,掘進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名,井下輔助隊和地面的隊每班不少于1名,不按規(guī)定配備的.,缺少一人罰單位100元。

  3、群監(jiān)員要及時參加群監(jiān)站組織的會議或活動,對無故不參加會議、活動的,缺一人次罰群監(jiān)員本人50元。

  4、各區(qū)隊組織群監(jiān)員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技術、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勞動保護政策、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安全衛(wèi)生制度的學習,并作好記錄,群監(jiān)站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組織學習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單位100元。

  5、群監(jiān)員要協(xié)助班組長檢查落實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及企業(yè)相關規(guī)章制度落實情況,為創(chuàng)建安全合格班組,盡職盡責。

  6、群監(jiān)員堅持上崗前簽名,班中、班后進行匯報制度,否則,按空班論處,罰款100元。

  7、群監(jiān)員要認真查詢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yè)危害、安全隱患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群監(jiān)員身邊無事故,群監(jiān)員不作為的,一次罰款100元。

  8、群監(jiān)員不履行職責,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犯勞動紀律現(xiàn)象,發(fā)生事故的,一次罰單位200元。

  9、出現(xiàn)明顯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群監(jiān)員應立即報告,并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對避免事故發(fā)生或減少事故損害作出貢獻的,視其情況給予當班群監(jiān)員200~1000元的獎勵。

  10、發(fā)生傷亡事故時,群監(jiān)員要迅速參加搶險、急救工作,協(xié)助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否則,按空班空崗論處。

  11、群監(jiān)員監(jiān)督企業(yè)單位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用品,向企業(yè)單位提出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2、因進行正常監(jiān)督檢查活動而遭受打擊報復時,群監(jiān)員有權予以上告,要求嚴肅處理。

工會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做好職工書屋的管理工作,明確圖書借閱流程,規(guī)范借閱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TCL AV事業(yè)部生活區(qū)職工書屋。

  3 、定義

  無

  4 、職責

  工會:負責職工書屋的籌備及相關配套設施的統(tǒng)籌和資源支持;行政部:負責制定職工書屋的相關管理制度及流程,圖書借閱的日常管理,志愿圖書管理者的日常安排與管理。

  5 、具體規(guī)定

  5.1職工書屋開放時間:

  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8:30—9:30;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節(jié)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8:30—21:30。

  5.2職工書屋借書證辦理

  5.2.1需攜帶本人廠證自行前往書屋找工作人員辦理;

  5.2.2需交本人2寸登記照一張,交納押金30元,退證時退押金;

  5.2.3若遺失需申請補辦,交納補辦費10元;

  5.2.4借書證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不能代借。

  5.3職工書屋借書規(guī)定

  5.3.1讀者憑本人廠證進書屋(若要借書出職工書屋,須憑借書證),請勿帶包;

  5.3.2借書時請憑借書證借書,并在《 TCL AV事業(yè)部工會圖書室書籍借用登記表》上如實登記。讀者應在借閱期限內辦理還書或續(xù)借手續(xù),可續(xù)借一次,每冊書可借5天,到期可再續(xù)借3天,超過五天不歸還者,取消借閱資格并收取該借閱圖書2倍的'罰款。

  5.3.3不按期還書,計算機將自動停止借書,并按規(guī)定收取超期費用。即:超期每日每冊收取超期費用5元。

  5.3.4每人每證借書限冊為1本。員工因辭工等離開公司時應將所借圖書歸還職工書屋,否則不予辦理離廠手續(xù)。

  5.3.5職工書屋提供各類報紙和月刊閱覽服務,限在室內閱覽,概不外借,閱后請放回原處。不得私自攜帶出室外。

  5.3.6愛護書刊資料,不得損壞,如有違者按被損壞圖書的2倍價格賠償。

  5.3.7遺失書刊應在借期內辦理賠償手續(xù)。遺失一般中文書刊應以同版本書刊原價的2倍賠償;外文書、工具書、珍版中文書及捐贈的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單本報刊按全年價賠償,合訂本報刊按總價的5倍賠償。

  5.3.8如有在書刊、報紙上批注、畫圈、涂抹、損壞書屋內標識等現(xiàn)象,按原價的10—100%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按遺失書刊處理。

  5.3.9偷竊書刊報紙是嚴重違規(guī)行為,書刊每本按原價的10倍予以賠償,報紙每張按月訂價的5倍予以賠償,同時報相關部門處理。

  5.3.10未經工作人員同意,不履行手續(xù)取走書刊或使用作廢借書證、偽造或拾到他人借書證冒名借閱書刊者,參照偷竊書刊報紙有關規(guī)定處理。

  5.4書屋內閱覽要求

  5.4.1保持書屋內安靜,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閱讀;自覺維護書屋秩序,進出不擁擠、不用物品搶占座位。

  5.4.2請勿在書屋內吸煙;請勿將食物、飲料等帶入室內;請勿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等;讀者在書屋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及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除自行清掃外,視情節(jié)給予一次性10—100元的處罰。各種賠償費用由管理人員代收取后上交財務部,并出具繳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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