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墒亲x后感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1
“要是你無論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留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該會多么愉快呀!”
“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是的,就像高爾基所說的那樣,“給永遠比拿愉快”.在一件小事中,我能夠深深地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
記得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和媽媽躲在空調間,誰也不愿意走出房門半步?墒,電視里那一根根冰棍的廣告把我的饞蟲也給勾出來了,于是,我便央求媽媽讓我買根冰棍,媽媽抵不住我的“死纏爛打”,只好給了我?guī)讐K錢,打發(fā)我自己去買冰棍,可是我又不想去接受烈日的“煎熬”,但是為了能吃到冰棍,我只能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超市,買了根冰棍,又快速跑回家。正當我要跨進家門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呻吟聲,我好奇地隨著叫聲走過去,一看,原來是隔壁的王奶奶摔倒在了地上.我想:我還是先走吧,不然,冰棍融化了,我就吃不到了.可是,我一聽到王奶奶那呻吟聲,又不忍心不顧她,在百般猶豫之下,“見義勇為”還是戰(zhàn)勝了饞蟲.于是,我把冰棍扔在一旁,飛快地跑過去,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王奶奶.王奶奶站起來后,直夸我是一個好孩子.王奶奶那甜甜的微笑使我的心里比吃了蜜還甜……我終于真正體會到給予的.快樂了.
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嬌生慣養(yǎng)的孩子,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這一切造成了我的自私.我已經習慣于獲得,我覺得媽媽對我的愛都是理所應當的,可是就當這件事發(fā)生后,我常常會對困難的人伸出援助之手,這時,我會十分高興,因為,給予是快樂的!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2
我讀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感受很深。
這篇文章寫了兩件事,一件是兒子種花,另一件是高爾基寫信教子。整篇文章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寫的是高爾基是一位偉大的作家,他很愛自己的兒子;第二部分寫的是兒子種花,高爾基賞花;第三部分寫的是高爾基寫信教子。
我從“來到爸爸身邊以后,他顧不上休息,一直在忙著栽各種各樣花草!边@句話中讀出了兒子很勤勞。我還從“瞧,那些盛開的花朵多像兒子紅撲撲的臉龐。 边@句話讀出了高爾基觸景生情,睹物思人;還讀出了高爾基對兒子的愛。
高爾基通過這件事來教育兒子無論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只要留給人們的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該會是多么愉快呀!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由此可以看出,高爾基不僅是一位偉大的作家,還是一位偉大的教育家。
這篇文章中,“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這句話是最關鍵的話,它告訴我們要為別人付出,這樣別人才會為你付出。幸福,不在于取得,而在于奉獻。奉獻,方使心靈豐滿而充實,贈人玫瑰,手有余香,只有奉獻才有幸福。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讀讀這篇文章!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3
高爾基曾對兒子說過:“要是你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自己一生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將會是輕松和愉快的。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這種感覺會使你成為一個心靈豐滿的人。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的確,“給”永遠會“拿”愉快的。大家知道,春蠶吃掉的只是桑葉,獻出來的是珍貴的蠶絲;奶牛吃掉的只是青草,卻獻出了營養(yǎng)豐富的.牛奶;蜜蜂采集了花粉,卻獻出了比糖還甜的蜂蜜。蠶,牛,蜂“拿”的東西低廉,“給”的東西如此寶貴,因而受到了人們的一致稱贊。
唐朝大詩人白居易在《觀刈麥》中寫過這樣的詩句:“今我何公德,曾不事農桑,史祿三百石,歲晏有余糧。念此私自愧,盡日不能忘!”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曾留下這樣的名言:“我每天上百次的提醒自己:我的精神和物質生活都依靠別人(包括死者和生者)的勞動,我必須盡力以同樣的力量來報償我所領受了的和至今還領受著的東西!彼沁@樣說這樣做的。他把自己畢生的精力獻于科學事業(yè),但是他的生活卻清淡簡樸,他“給”了人類以卓越的貢獻,卻很少從世界上“拿”去什么,因而受到了人們的尊敬。他永遠是愉快的。
勞動模范趙春娥,懂的人的價值在于對世界作出貢獻。她當煤場工人16年,一貫早上班,晚下班。她在重病纏身,生命垂危之際,向組織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讓我上班!彼粋心眼想著“給”,唯恐從這個世界上“拿”得太多。他有病住院花了900多元,便痛心地說:“我不能給國家作貢獻,還花了這么多錢!黨和人民給予自己的實在太多了,自己做的實在太少了!彼翊盒Q一樣,把最后一根絲都吐出來獻給了人民。她“給”社會的遠遠超過從社會上“拿”走的。他還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她永遠是愉快的。
在我們的生活中,像趙春娥那樣有理想,有抱負的愿把自己青春的鮮花留給人間的人何止千千萬萬。但也有糊里糊涂地混日子的人。這些人認為,人生在世,“拿”得少,“給”的多,太吃虧了。更有少數人,不想“給”,只想“拿”,有機會還要撈它一把。遷海豐縣委書記王仲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知法犯法,干著私,販私的勾當,千方百計從中撈一把,然而,他終于難逃人民的懲處。王仲的所作所為從反面告訴我們,多“拿”少“給”或光“拿”不“給”的人,可能會感到一時的滿足和愉快,但終究會給自己帶來痛苦甚至災難。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想多“拿”少“給”或光“拿”不“給”,國家再強再富也會被“拿”空,社會主義大廈將永無建成之日。
“給”永遠比“拿”愉快。這雖是高爾基對他兒子說的話但對我們今天的中國青年也不失為箴規(guī)。我們剛開始探索人生的道路,都有考慮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我們應該像愛因斯坦,趙春娥那樣,從世上少“拿”多“給”,把自己的才智,力量全部用到為社會創(chuàng)造財富—“給”—上去。那么,等到社會主義大廈建成之日,我們才可以坦然欣慰地回顧一生,滿懷豪情的宣告:我們“給”這個社會的遠超于從這個世界上“拿”走的。那我們將永遠是幸福的。因為“給”永遠比“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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